上海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凡“预付款式”消费应订立书面合同

上海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凡“预付款式”消费应订立书面合同
2024年06月26日 18:35 澎湃新闻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民政局、市教委、市消保委等部门,针对婚介服务、家庭装饰等领域,联合推广10个消费合同示范文本。

凡“预付款式”消费,经营者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近几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消费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举报中,合同纠纷相对较多,以2023年为例,合同履行问题占了12.3%。而纠纷主要涉及三类:一是预付费退款困难。经营者以“充多少送多少”“免费赠送”等作为诱饵,看似让利消费者,而后兑现却另设门槛。或以“格式条款”为消费者设置退费障碍。二是销售承诺不兑现。经营者为吸引消费者购买长期会员,以口头形式向消费者承诺优惠返现、赠送课程或礼品等,事后却无法兑现。三是合同履行瑕疵。经营者在履行合同期间,存在频繁更换教师、课程难以预约、服务态度恶劣、经营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这次推广的10个消费合同示范文本,是基于近几年消费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比如婚介、装修、全屋定制等,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联合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以合同为抓手,进一步创新行风建设举措,规范、约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交易纠纷。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了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我们推广这些合同示范文本,也是给经营者、给行业提供范本,给他们直接使用提供便利,也督促他们合规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朱涛说。

从“避坑”到提前“填坑”,10个示范文本写满“约束力”

近5年,市市场监管局已牵头制定28个合同示范文本,涉及消费者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原来在消费调解中告诉消费者下次如何“避坑”,到现在提前做好消费投诉分析,把“坑”找出来,及时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帮助消费者“填坑”。

这次推出的10个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像体育健身、教育培训、全屋定制等当前最新的消费投诉热点,合同内容也增加了针对性的“约束”条款。一是设置可解约的“冷静期”。在婚介服务、体育健身等合同中均设有3-7天的冷静期,养老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超过30天的试住期,消费者在冷静期(试住期)内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解除合同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双赢的“按比例”退费。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比例或者公式计算退费金额。比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合同中明确课程进度与退款比例,体育健身合同直接列出余额计算公式。三是项目进度全程记录。合同通过附件的形式列出“服务清单”“变更清单”“材料明细表”“过程记录表”等内容,对付款日、交货日、服务项目等细节和节点进行全程记录,一旦发生违约可以追查。

加强行政指导,提高合同示范文本知晓度和使用率

这次发布的10个合同示范文本包括《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实体店版)》《上海市室内装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全屋家居定制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长三角区域体育健身会员服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年上海版)》等。合同可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sh.gov.cn/)或者相关部门官网查询、下载、使用。

合同示范文本应让更多的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晓,在合同签订中尽可能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做好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对合同开展大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倡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让使用合同成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自觉选择。二是加强行政指导。要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引导更多的企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并主动对消费者做好提示,做到自觉缔约、履约和守约。三是持续优化完善。在合同使用过程中,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对相关条款予以修改完善,在提升合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上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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