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晚间,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ST景峰,000908.SZ)公告,7月2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下发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湘07破申7号】,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本着及时挽救企业、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有正当理由的,经临时管理人申请,可以延长一个月。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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