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推动解决法律法规对部门间微观数据共享的限制

国家统计局:推动解决法律法规对部门间微观数据共享的限制
2024年07月08日 11:04 澎湃新闻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制度管理处回应了一则网民关于完善国家统计数据收集工作的建议。

这名自称是基层财务工作者的网民留言称,统计数据是国家提供政策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本人从事民企财务工作接近20年,工作中了解到有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填报的数据并不准确,建议国家统计局有效利用税务系统进行统计数据收集填报,通过相互勾稽数据,减少错误;还可以直接抓取税务系统数据,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减少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负担。

对此,国家统计局回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国家统计局致力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持续对统计数据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校正并追究责任。

国家统计局表示,自2012年起,该局实施了“企业一套表”改革,实现企业端联网直报统计数据,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调查对象报送负担。近年来,探索推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应用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努力提升政府数据采集效率和数据应用价值。

国家统计局指出,下一步,该局将深入研究当前部门数据共享在数据口径不一致,报送时间有差异等方面的困难,特别是推动解决相关法律法规对部门间微观数据共享的限制,持续加强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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