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等24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秦皇岛船舶倾覆致12人遇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副市长等24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秦皇岛船舶倾覆致12人遇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24年10月14日 00:04 澎湃新闻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2024年4月13日14时25分左右,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刘家营乡桃林口村青龙河水域,一载有31名乘客的“三无”船舶行驶途中倾覆,乘客全部落水,造成12人死亡、7人受伤。

10月13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卢龙4·13事故调查报告”称,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个人使用“三无”船舶非法运营、违规载客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4月13日中午,部分游客在大海农家饭店用餐后,到青龙河右岸乘船观光。14时18分左右,游客抵达出船点,船舶管理员杨新颖组织31名游客登上事故船舶。随后,张臣驾驶船舶从出船点逆流驶往小坝方向。14时25分左右,船舶行至小坝下游约500米处突遇横风,波浪冲上甲板左侧,左舷乘客向右舷躲避,船舶迅速向右倾斜,随即倾覆,船上人员全部落水。经全力救援,落水乘客中19人获救、12人死亡。

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事故船舶所有人李大海、事故船舶驾驶员张臣、事发当日负责管理船舶和游客登船的杨新颖、唐山市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河北路营业部负责人徐传起、无相关资质开展旅游活动的柯兆辉、无相关资质招徕和组织游客并担任导游的翟贵元等6人被批准逮捕。唐山欢行国际旅游社有限公司古冶林西营业部负责人徐晓涛、唐山市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永乐园营业部负责人于艳霞、河北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唐山卫国路营业部负责人左莎莎、无相关资质招徕游客并担任导游的张艳英、导游张海波、无相关资质担任导游的王春梅等6人被取保候审。

(二)有关公职人员

针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对24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其中,对秦皇岛市政府分管市海洋和渔业局的副市长高向阳、分管市林业局的副市长郭建平批评教育;

对卢龙县委书记张志明、县长于忠林予以诫勉,给予卢龙县政府分管县交通运输局的副县长钱志强政务警告处分、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副县长陈峰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刘家营乡党委书记胡劲松、乡长孟庆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局长吴新顺、秦皇岛市林业局局长骆德新予以诫勉,给予秦皇岛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王耀文政务警告处分、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孙洪奎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卢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健党内警告处分、四级调研员张国友政务记过处分、一级主任科员周建华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邹庆丰党内警告处分、一级主任科员伦辛国政务记过处分、湿地公园服务中心主任李宾政务记过处分;

对唐山市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马洁予以诫勉、给予副局长唐英政务警告处分,对路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赵立宏予以诫勉、给予旅游业发展管理中心主任李彬彬政务警告处分,对古冶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谭大伟予以诫勉、给予副局长岳庆政务警告处分。

(三)相关单位及人员处理建议

1.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义务,组织游 客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 张家口市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旅游资质,并依法给予罚款的 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2.唐山欢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义务,组织游 客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 唐山市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旅游资质,并依法给予罚款的行 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 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3.河北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其下设营业部(唐山卫国 路营业部)私自委托旅游业务,将招徕的游客转给徐传起组织的 旅游团。建议由石家庄市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张海波。建议由河北省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导游证。

(四)其他方面

1.建议秦皇岛市、卢龙县、刘家营乡党委政府分别向上一级 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查摆 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全面进行整改。

2.建议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市林业局,卢龙县交通运输 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向本级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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