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廖小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依据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廖小宁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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