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车载5名未成年人“兜风”,警方让家长带回严加管教

15岁少年车载5名未成年人“兜风”,警方让家长带回严加管教
2024年12月21日 11:08 澎湃新闻

未成年人驾车被拦停。本文图片来源:长沙公安

近日,长沙市公安局披露了一起未成年人驾车案。一名15岁的少年,搭载5名同学驾驶汽车,被赶来的交警紧急拦停。驾车少年称,其车子是通过已成年的朋友在租车公司租的。随后,宁乡交警来到涉事少年所在学校,开展交通知识宣讲。

通报称,宁乡交警接群众举报,称看到一辆汽车开车的人看着是个小孩子,且“里面还坐了一车人”。随后,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路面监控视频巡查,组织警力前往车辆出现的地点走访,成功锁定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未成年人驾车被拦停

12月16日下午,民辅警找到涉事车辆及“驾驶员”小明(化名,15岁),发现车里连同小明在内竟坐了6人,但令民警更为吃惊的是,车里坐的6人均为未成年人。

面对民警的询问,小明称车子是其拜托已成年的朋友在租车公司租的,他觉得驾驶车辆比较简单,自己开车应该没什么问题,便载着几位同校的好友一起“兜风”。

未成年人驾车被拦停

民警对小明及其好友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向其普及了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联系其家长到现场,要求带回严加管教,履行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

12月20日上午,八中队民警来到小明等6人所在学校,开展交通知识宣讲,将交通安全落到实处。

交警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法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租借车子给小明的成年人是否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明才15岁,是否要对无证驾驶的行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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