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暂停2025年1月尖峰电价机制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近期我委正根据我省电力供需形势、负荷特性、新能源发展及省间购电情况,研究调整分时电价机制。为做好政策衔接,2025年1月我省大工业用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其余分时电价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请电网企业按要求做好表计调整和电费结算工作。因表计调整无法在2025年1月及时变更计费的电网企业,可采取“先收后退”方式结算电费,并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相关电费退补应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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