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要求规制科创领域垄断行为。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依法规制科技创新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助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规制科创领域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注意在切实保护专利等合法垄断权利的同时,依法履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职责,合理把握激励科技创新与维护公平竞争的关系,依法规制科技创新领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实,助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是明确反垄断法律适用规则。去年6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司法反垄断从程序操作到实体法律适用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对于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民事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加大反垄断案件审判力度。严惩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依法维护中小企业竞争利益,增强市场竞争动力。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六年来共受理垄断民事和行政二审案件282件,审结243件。
三是依法规制科技创新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严惩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引导新领域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在“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中,积极创新规则认定侵权事实、细化责任承担方式,推动知识产权审判理念更新和裁判规则创新。
打击遏制各类侵权行为和阻碍创新行为
前述《意见》还提出,要依法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行为的保护力度,同时,要依法打击遏制各类侵权行为和阻碍科技创新的行为。
“人民法院在打击侵权行为和防止权利滥用方面采取诸多举措。”最高法民三庭庭长李剑介绍,一是坚持依法严格保护,确保创新获得及时有效保护。严格保护是现阶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主基调。人民法院细化和完善停止侵害的具体判决方式,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用足用好知识产权证据规则,让权利人的损失得到充分赔偿,让侵权人付出沉重代价。积极发挥保全措施、先行判决等制度效能,为权利人及时提供法律救济。综合运用兜底规定、原则条款、法律目的条款,依法承认和保护新类型合法权益,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司法保护制度供给。
二是依法规制权利滥用,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准确把握私权保护与公益保护、促进创新与维护公平竞争的关系,准确把握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滥用、支持行使知识产权与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间的法律界限。在强调严格保护的同时,切实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阻碍创新的行为。依法适用滥诉反赔制度,支持胜诉被告向滥诉原告索赔合理开支,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诉权。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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