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国际医疗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积极争取医疗开放各项改革先试先行。落实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在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的有关部署,积极推进外商独资医院设立试点,引进高水平外资医疗品牌,建立相关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拓展多元化服务供给格局。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推动国际医疗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申请使用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商业保险认证。探索建立本土化国际医疗认证标准,推动组建第三方国际医疗认证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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