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前私募人士徐翔、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股份”)前董事长徐长江、文峰股份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二审判决结果出炉。
1月13日,文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10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徐翔、徐长江向4名自然人投资者合计赔偿损失110.26万元,判决文峰股份对徐翔、徐长江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二审判决结果,文峰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正在与专业律师团队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公司将关注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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