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一度|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监管难,上海拿出了解决办法

深一度|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监管难,上海拿出了解决办法
2025年01月14日 18:20 澎湃新闻

一年前,《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多项条款规定了健身行业如何正确开展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那是国内首次由商务部门以外的行业主管部门在法规中提出对于预付费经营活动的监管举措。

一年后,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的监管细则出台,明确限制了上海的健身行业的预付消费金额和可兑付的服务期限、次数。这同样是全国首次设立体育行业预收资金“三限”标准。

1月13日,上海市体育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本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实施办法》的出台,补全了《条例》对于规范健身行业“寅吃卯粮”不良经营模式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上海体育对于促进健身行业转型和健康发展给出的一剂良方。

力排众议,首次设立健身预付“三限”标准

一年前的1月1日,当上海体育的这部《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关于预付式活动的监管就成为了外界热议的话题。毕竟,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健身行业始终无法摆脱“投诉持续增长,服务口碑暴跌,教练良莠不齐”的信任危机。

不过,当时的《条例》并没有涉及预付费用管理的具体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细则的制定来说,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当时都没有一套可以借鉴的关于健身预付式消费控制预收资金规模的明确“三限”规定。

在消费领域,所谓的“三限”就是经营者合理设定预收金额和可兑付的服务期限、次数。据上海市体育局规划产业(法规处)副处长俞剑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为了科学合理地设立“三限”标准,上海体育局前后召开了10轮座谈,听取经营主体、市人大代表、市消保委、市单用途卡协会、市健身健美协会等各方意见建议,“其实在意见征询中,各方的争议还是比较大的,处于不同立场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具体的限制要求意见截然不同。”

俞剑副处长透露,大部分消费者认为应严格限制,有些建议直言缩短期限为12个月,限制金额在10000元甚至5000元以内,或和校外培训一样3个月、60课时、5000元;但也有个别消费者认为,“三限”规定会阻碍其享受更大的优惠折扣。另一方面,经营者表示,“三限”同时施行过于严格,企业为维持正常运营势必要调整销售价格,增加消费者成本,希望可以只限期限不限金额,同时降低存管比例,减轻企业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2023中国健身行业数据报告》显示,健身企业的收入来源包括会员卡、私教课、课程卡(囊括私教、团操课等组合产品),以及储值卡(具有代币功能的传统预付卡),无论是传统健身俱乐部还是新型工作室,这四类预收资金占据了经营者约98%的主营收入。

鉴于健身行业的这种实际情况,综合多方考量,《实施办法》中的“三限”最终这样规定: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收取会籍类预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时长在24个月以下;课时类(团操、私教、泳教等)预付款金额在20000元以下、次数在60次以下;储值类等(兜底)预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收取各类预付凭证预付款总计不得超过20000元。

公式、书面告知、全新合同文本,细则全面落地

事实上,在《实施办法》的细节公布之后,除了最受关注的“三限”规定,还有不少条款都颇具亮点。

其中,《实施办法》要求,健身行业经营者需要通过经营公示和书面告知,重点突出消费者易忽略、事后易产生投诉纠纷的内容,向消费者提示预付款风险。

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秘书长孙崇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协会也会督促从业者尽快在健身场所公示经营信息,其中包括一部分规定的信息再加上每个健身房各自的特有信息,“根据行业特点,强调公示经营场所租赁期限,以免经营者发行超出租赁期限的会籍卡,公示收费标准,推动行业实行明码标价。”

而书面告知则是《条例》创设的规定,还配套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细化列举了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确保消费者知晓并认可。

《实施办法》还落实了《消保法实施条例》,强调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并与《条例》规定的书面告知要求相衔接,明确订立载明书面告知内容的合同示范文本,视为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进一步加大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

此外,《实施办法》也在探索使用“公正提款”的方式,试图为体育健身预付式消费活动找到另一条全上海甚至是全国可借鉴的发展方向。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上海已经有体育健身行业的经营者试点成功了预收资金公证提存方式,将预付资金存入公证处账户,实现“先消费后结算”,确保了消费者预付费的安全。公证提存平台还配套了“调解+仲裁线上裁决”的纠纷处理机制,有效化解消费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缩短退款时间,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在探索健身行业预付式经营活动的监管方法这方面,上海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早在三年多前,上海市体育局就曾经联合上海市消保委、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共同制定《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希望以此来改变当时的行业乱象。那份合同示范文本中就设置了健身服务会员卡“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后7日内,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获得全额退款。

如今,《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增加书面告知内容,而《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成人健身指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实现“换新升级”,两部体育健身行业合同示范文本将在3月1日前发布,并通过行业自律和“鼓励式监管”导向,推荐经营者承诺使用。

恢复消费者信心,放眼未来但也不忽视当下

“从整体的情况来看,《实施办法》的出台其实弥补了我们整个行业的‘市场失灵’,而且我们多部门协同,通过这个行业的预付式消费限额、限次以及多元治理主体的权责明细等措施,优化我们市场的监管体系,也是恢复社会的诚信体系,维护体育行业的一个健康生态。”

上海体育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叶涵副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就多次提到了“恢复信心”,在她看来,即将正式施行的《实施办法》将是一针强心剂,帮助消费者、从业者以及整个健身行业找回信心。

“从短期的角度来讲,我们可以更好地恢复消费者的信心,提振消费的士气。从中期来讲,经营者要想一想如何优化经营策略和创新的商业模式。而从长期来讲,我们是想提质增效去维护我们的整个行业生态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的《实施办法》印发之后,也有不少对于健身行业预付式经营问题关注已久的消费者依旧提到了一个颇为关键的话题——如今的《实施办法》能不能解决过往已经发生的“退款难”“健身房老板卷款跑路”这些纠纷。

毕竟,健身房的预付费纠纷已经成为过去几年社会投诉的主要矛盾之一——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涉及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投诉情况的统计,从2018年至2022年的5年间,投诉总件数分别为5998件、15690件、18028件、16049件和19525件;而在2023年,截至11月30日,此类投诉件数就已经达到了39225件,比此前两年投诉之和还要多出接近4000件。

一边是关于健身预付费用的投诉和纠纷数量急速增长,另一边则是全国健身房的整体数量依旧在减少,倒闭率增高,净增率为负数。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主要城市健身俱乐部的倒闭率为13.3%,到了2023年倒闭率有所回落,但依旧还有10.38%。

“法不溯及既往,消费者需要理性对待这些问题。”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卫新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社会治理是个复杂的系统,体育健身领域的 “囚徒困境”需要外部力量来打破,“我们目前有大量的案例是健身房根本没有钱,如今很多法院都有和预付式消费相关的专门窗口,大量非常有经验的法官和专业人士来处理,这个成本非常高,但是依旧不能解决消费者的一些诉求。”

那么问题来了,《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否只是让未来变得越来越好?

“其实我们也不会忽视当下,借助《实施办法》的出台我们也在帮助很多关店的健身房。”孙崇副秘书长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目前有很多良性的企业都在试图“接盘”,“这些希望接手倒闭健身房的企业,我们也会要求他们按照规章制度去完成。而且甲方也会根据《实施办法》精挑细选,什么样的企业才合适重新签约,这里也涉及了《实施办法》。”

在俞剑副处长看来,《实施办法》对于《条例》的补充,有助于提高兑付率和复购率,提升服务,“健身要科学,预付需冷静,我们鼓励大家按月购买健身会员卡或者短期课程,签订示范合同文本,为自己的冲动消费预留‘后悔药’,同时,我们也希望《实施办法》的出台,能够进一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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