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
《若干意见》明确,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咨询服务机制,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街镇司法所、公证机构等应当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意定监护的设立流程提供规范指引,制订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示范文本。建立市级老年人意定监护信息归集查询平台,意定监护关系当事人在自愿前提下可将信息录入平台。《若干意见》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老年人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制度。
《若干意见》围绕制度落地提出5项举措: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建立咨询服务机制;二是规范意定监护的设立流程,制订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示范文本;三是加强专业监护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督管理;四是引导当事人申请办理意定监护公证或邀请相关组织进行见证;五是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信息归集查询平台。
其中,《若干意见》提到,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咨询服务机制,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街镇司法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顾问等应当为老年人提供意定监护的政策咨询等服务。
市民政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为意定监护的设立流程提供规范指引,支持老年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确定意定监护人、监护监督人,会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示范文本。
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培育提供监护服务的专业性社会组织(简称“专业性社会组织”)。专业性社会组织可以与有需要的老年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监护人身份为老年人提供意定监护,或者以监督人身份为老年人提供监护监督服务。
老年人意定监护的公证如何办理?有设立意定监护意愿的老年人,有关部门和组织可以引导其申请办理意定监护公证。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证机构开展意定监护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市公证协会制定意定监护公证办理规范,明确涉及意定监护类公证办理流程及证明材料。老年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可以邀请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见证现场情况。
市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市级老年人意定监护信息归集查询平台。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及参与现场情况见证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可以引导意定监护关系当事人在自愿前提下,将协议签订主体、签订时间等信息录入平台,并在协议发生变更、解除时及时更新。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当事人隐私。
建立意定监护监督和兜底保障机制。老年人住所地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发现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人民法院按照规定指定新的监护人前,老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老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采取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直到人民法院依法确定新的监护人为止。
澎湃新闻记者 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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