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系列民事公益诉讼入选中国法治实施年度事件。
近日,中南大学与中国行为法学会联合发布2025中国法治实施年度十大事件,涉及多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事件,包括“非法穿越、破坏秦岭生态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有学者点评指出,2024年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这一系列民事公益诉讼,不仅追责了规模化破坏生态行为,更以预防性司法导向和裁判创新,突破环境审判传统困境,为自然保护地司法保障树立里程碑式范式。
秦岭作为中华民族中央水塔和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其生态价值极具战略意义。案情显示,陕西某旅行社等7家公司及个人苏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规模化组织共计6395人次,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进行登山、穿越等活动,牟利近百万元。该行为对秦岭脆弱的高山草甸、森林生态系统及珍稀动植物栖息地造成显著扰动与潜在损害。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2025年法院最终判决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7.36万元,并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长期以来,对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的非法闯入行为,监管多集中于对个别‘驴友’的行政处罚或应急救援责任追究。”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秦天宝点评指出,随着户外运动商业化,旅行社等主体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公众非法进入生态核心区,危害更具持续性与扩散性,传统行政执法面临多重难题。本案中,被告数年组织超6300人次非法穿越,牟利近百万元,正是此类行为的典型。该案司法介入精准补位监管短板,检察机关以民事公益诉讼提起8案,直指组织者这一“关键少数”与牟利源头。这一转变意味着司法开始系统性应对商业化环境侵权,将追责从被动转向主动。
作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直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常面临事实认定、因果关系确定、赔偿评估三大难题,“本案审理展现了鲜明司法智慧。”比如,事实认定上,法院依托生态损害司法鉴定,明确非法穿越对高山草甸、动植物栖息地的具体破坏,将抽象指控转化为具体事实;因果关系认定上,采纳“风险预防”与“实质性不利影响”标准,基于科学鉴定认定行为对脆弱生态的干扰风险,减轻原告举证负担;赔偿数额确定上,17.36万元生态修复费用的判决,确立“损害担责”原则,专项用于修复,实现判决与补偿衔接。
秦天宝认为,该案最突出贡献在于强化预防性司法保护范式,判决被告“立即停止组织非法穿越行为”,明确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禁止令,“这将司法保护节点前移,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即时叫停持续性侵权。”
“该案是司法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标志性成果,通过精准追责、创新预防措施、破解裁判难题,让民事公益诉讼成为护绿利器。”秦天宝还认为,该案确立的规则与理念,为秦岭保护提供坚实司法屏障,也为全国同类案件处理贡献“陕西方案”。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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