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最高法纠正法官姓名“打码”,有公开才有公正

马上评|最高法纠正法官姓名“打码”,有公开才有公正
2026年01月08日 11:59 澎湃新闻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司法文书中,部分文书的审判人员姓名被隐去,被处理成“xxx”的形式,而且案号被模糊处理。舆论对此议论颇多。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明确表态:在案件中依法履职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姓名,在上网文书中不作隐名处理。“实践中,因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错误将法官姓名和案号也都隐去,显属不当”,已安排相关法院整改。

依法公开的法律裁判文书,就应该署法官的姓名。最高法的表态掷地有声,表达了坚定推动阳光司法、裁判文书上网的态度,及时纠正了部分地方法院的不规范苗头

裁判文书上网是“审判公开的应有之义”,旨在将司法权运行过程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公开裁判文书,公众可直观了解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裁判结果,打破司法神秘感,保障公民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同时,社会监督机制的强化也有效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

裁判文书应该上网,法官更应公开署名。上网的判决书公示法官的姓名,体现了法官对审判过程负责、对审判结果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不偏不倚、堂堂正正,经得起围观,经得起追问。事实上,“亲历性”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强调司法人员必须亲身、亲自经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以人的品格、专业的智识去追问当事人、认定证据、查清事实,以确保审判公正和司法温度。

在这个问题上,不该有丝毫的含糊、“回缩”的空间。法官“隐身”的司法判决,是难言有足够的公信力的。

我们看到,裁判文书上网成为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党中央给予了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201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

实施已逾十年的裁判文书,在推动司法公正、普法教育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裁判文书上网已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制度措施,是专业司法审判和民间意见互动的重要载体。2023年12月,网上一度流传过所谓“裁判文书网将停止更新”的传言,当时最高法予以辟谣,强调了会优化裁判文书公开机制的工作。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也需要寻求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之间的平衡,要保护个人的隐私,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对“家事、人格权益等纠纷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予以删除。但是,法官姓名、案号既不属于个人隐私,也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范围,而是证明司法公正含金量的“标配”,不能打“马赛克”。

最高法将部分法院的“打码”处理,明确定性为“错误”,并予以纠正,体现了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的严肃态度和浩然胸襟,让公众对于未来的司法公开工作吃了一颗定心丸。

“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司法文书上网,必须有法官的署名,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用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最朴素理解就是:法官签字了,公示了,就是对判决负责。

澎湃新闻主笔 沈彬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