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张林霞 7月14日,新湖中宝(600208.SH)发布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名林俊波、赵伟卿、黄芳、虞迪锋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另悉,林俊波,女,1971年生,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1999年起历任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赵伟卿,男,1959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8年起历任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总裁。
黄芳,女,1973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1年起历任农行杭州市保俶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省农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营业部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
虞迪锋,男,1971年生,中共党员,博士。2001年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副行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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