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公布8起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菏泽公布8起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2023年04月10日 22:01 乐生活在菏泽

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重点查处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按规定设置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等违法行为,首批公布8起典型案例。

3月28日,郓城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随机查餐厅”行动检查中发现,郓城县琪睿中式快餐店未在点餐处、收银台等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3月29日,鄄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鄄城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在餐饮自助区、就餐区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9日,菏泽鲁西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牡丹大酒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提示和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9日,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食药稽查中队执法人员对曹县相遇螺蛳粉店、曹县辣麽好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两家店铺均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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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巨野县局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整治行动,本次检查中共发现:巨野县木坎餐饮店、巨野县曹慧面对面饭店、巨野县甜臻餐饮店,三家餐饮单位均未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来源:菏泽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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