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2亿的支行身无分文,“老母亲”衡水银行也救不了

欠债2亿的支行身无分文,“老母亲”衡水银行也救不了
2021年04月02日 18:33 野马财经

作者 | 金融机构部

来源 | 独角金融

衡水银行2020年2次成为“被执行人”,其中第二次被执行的2.26亿元欠款,源于旗下一支行行长牵涉的合同诈骗案。

然而,奇葩的是,当地法院在裁定这起执行案件时,发现这一支行名下无存款、无不动产、无车辆、无证券登记,只能终结了此次执行程序。这一支行现在经营情况究竟如何?

细数发现,衡水银行近年走得并不顺,去年上半年净利润由盈转亏,存、贷规模均出现下行态势,此外,其控股股东更是陷入了巨额亏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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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萝卜章”漩涡

衡水银行一支行欠款2.26亿

事情还要从2013年说起。当年,长春农商行通过两层通道,向河曲县新胜民用煤储售煤场(简称“新胜煤场”)发放2.2亿元贷款,而衡水银行则为这笔贷款充当兜底的角色。

2013年5月30日,长春农商行与衡水银行站前支行签订《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远期转让协议》,该资管计划中,长春农商行作为委托人,经过联讯证券管理的一只资管计划,定向发放2.2亿元贷款,衡水银行则为委托人的资金进行兜底。

这笔资管计划委托的期限为2.5年,从合同的签订期起至2015年12月1日止。

2013年5月31日,联讯证券作为资金委托人与受托人山东信托签订了“山东信托—元朔3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向河“新胜煤场”发放信托贷款,贷款年利率9%,贷款期限2.5年,并指定旭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旭光集团“)、肖某(新胜煤场法定代表人)为借款人清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随后新胜煤场违约,长春农商行未按期收到相应款项,两次向衡水银行站前支行催促未果后,双方便对薄公堂。

对此,衡水银行认为旭光集团和新胜煤场的法定代表人肖某与衡水银行站前支行行长赵某勾结,为骗取长春农商行给新胜煤场发放2.2.亿元贷款,授意赵某代表衡水银行站前支行签订了转让协议,并且对文件资料和用章的真实性表示质疑。

由于诈骗行为的存在,合同本身具有违法性,衡水银行认为资管合同和受益权转让合同均为无效。

不过,长春农商行列举了一系列证据,包括衡水银行站前支行交付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金融许可证、站前支行行长赵某身份证复印件,文件中均加盖“衡水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支行”的公章授信资料、各种现场录像资料等。

长春农商行称标的公司旭光实业涉及到多起伪造公章和骗贷案件,独角金融也发现,该公司自2017年起共计28次被列为执行人,今年3月3日已被吊销。

“萝卜章”事件在金融领域频发,给金融机构造成严重损失,即便于此,金融机构并不能因为员工个人问题推卸责任,提升自身的合规风控才是重点。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了该协议的真实性,判决衡水银行站前支行应按照协议约定,向长春农商行受益权转让价款2.26亿元及违约金。

此后衡水银行及其站前支行申请上诉和再审审查,都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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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行站前支行已“身无分文”

官司打赢了,长春农商行想要回欠款的诉求还是打了水漂。当地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衡水银行站前支行名下的银行账户、证券、工商、车辆、保险、不动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无存款、无不动产、无车辆、无证券登记。

2018年4月11日、2019年11月25日,法院又先后两次到被执行人所在地、营业场所进行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0年1月22日,身无分文的衡水银行站前支行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结了此次执行程序。

不过,长春农商行作为申请执行人,仍然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2020年7月7日衡水银行站前支行同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26亿元。后衡水银行也被申请列为被执行人。

堂堂一银行支行,居然名下毫无可执行财产?独角金融拨打衡水银行站前支行客服电话询问是否正常办理业务时,对方称“正常”。当被问到为何该行与长春农商行的借款纠纷最后没有资产处置一事,对方先称电话听不清,三秒后便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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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翻脸”

是经营不善还是受大股东拖累?

衡水银行一年内两次因为合同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

除了上述案例,2020年4月24日,衡水银行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4亿元,但此案件暂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理由是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两次被执行标的总计5.66亿元,这对于衡水银行来说并不是一个小的数目,相当于2019年5年的净利润。

近年来,衡水银行走得并不顺,除了两度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外,该行存、贷规模均出现下降。去年上半年甚至出现亏损,亏损金额比2019年全年净利润还高。其控股股东更是陷入了巨额亏损之中。

衡水银行成立于2002年5月13日,注册资本为28.18亿元,是在衡水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更名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经历了衡水城市信用联合社、衡水市城市信用社、衡水市商业银行、衡水银行四个发展阶段。

近年衡水银行的业绩起起落落。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衡水银行营业收入分别为8.4亿元、7.75亿元、13.95亿元、20.65亿元、1.11亿元;同期净利润为2.34亿元、1.77亿元、-4.89亿元、1.08亿元、-1.12亿元。

截至2020年9月末,衡水银行各项资产总额达718亿元,环比下降3.62%;各项贷款333亿元,环比下降3.74%;各项存款为603亿元,环比下降5.97%。

从衡水银行公布的财报数据显示,2019年衡水银行不良贷款余额9.35亿元,同比下降11.97%;不良贷款率为2.94%,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与2019年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1.86%相比,其高出1.08个百分点。

近三年,衡水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均高于监管标准。截至2019年末,衡水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85%,截至2018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79.14%,2017年为56.3%。

央行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中规定,最大十家客户发放贷款总额应该小于等于银行资本净额的50%。

衡水银行2019年年报数据显示,作为衡水银行大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03%的股份。

据东旭集团发布的2019年债券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东旭集团营业收入为340.03亿元,同比下降33.26%;净利润亏损310.74亿元。

东旭集团在年报中坦言,公司2019年以来盈利能力、偿债能力骤然恶化,“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

2020年以来,东旭集团8次被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额达6.79亿元。

2020年10月20日,作为第七大股东----河北省国富农业投资集团拟转让所持有的该行1.56%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8360万元。不过第四产权网显示,此次股权转让于第二日就已被终结。企业预警通上能够看到,截至目前,该集团仍然在衡水银行股东之列。

与长春农商行2.26亿借款纠纷五年未解,如今控股股东陷入生存危机,加上去年上半年业绩亏损,衡水银行又能否突围困境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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