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1300万元突击入股海伦司,保荐券商“近水楼台先得月”?

中金公司1300万元突击入股海伦司,保荐券商“近水楼台先得月”?
2021年04月22日 20:22 野马财经

作者 | 付影

编辑 | 吴婷婷

来源 | 独角金融

2月海伦司刚刚获“贵族投行”中金公司(3908.HK)投资,3月便宣布“携手”中金公司开启轰轰烈烈的上市之旅。这一突击入股的行为,随即引发了市场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海伦司赴港路能顺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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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司赴港IPO

独家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突击入股

3月30日,海伦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伦司)正式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说明书,拟赴港上市。如若上市成功,海伦司将成为“酒馆第一股”。截至2020年底,海伦司门店总数达351家,覆盖中国近80个城市。

在赴港IPO前的2月19日,海伦司获得来自由新消费基金黑蚁资本领投、中金公司跟投的首次融资,两家公司分别投资3079.4万美元(1.99亿元人民币)和201.0万美元(1304.5万元人民币)。这在市场上引起质疑。

独角金融注意到,中金公司不光参与了海伦司公布招股书前的融资,还是其独家保荐券商。

据招股书,中金公司(香港)的全资子公司China WorldInvestment持有海伦司0.14%的股份,海伦司独家保荐商为中金公司(香港)。

根据港交所2010年发布的新股上市指引,公司提交上市申请表格前28天、或正式上市前180天内,不得引投资者入股。而海伦司正式向港交所递交招股说明书的时间为3月30日。从中金公司入股海伦司再到提交上市申请的时间看,其与港交所的监管要求打了擦边球。

针对上述质疑,独角金融向中金公司咨询,不过截至发稿前暂未获得对方的有效回复。

2

中金公司2020年投资收益几近翻倍

据独角金融了解,这并不是中金公司首次因突击入股IPO企业引来质疑。

多次冲击资本市场失败的杰普特(688025.SH)于2019年9月获得了科创板上市,其保荐人中金公司关联方——中电中金在杰普特上市前一年(2018年10月)累计花了1.42亿元获得了345.6万股,均价41.13元/股,拿到4.99%的股份。

按杰普特每股发行价43.86元计算,中金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为884万元。2020年7月24日,杰普特创下上市以来最高价81.77元/股,中金公司投资的1.42亿元已经实现浮盈。

不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杰普特股价走势持续低迷。截至2021年4月22日,该股收盘价较上市最高价相比跌幅达54.5%,中金公司从中获得的利润与股价最高时相比或许要打折扣。

实际上,从中金公司投资收益数据看,仍然相对可观。在2020年中金公司的合并利润表中,其中营业收入236.60亿元,同比增长50.17%;净利润72.07亿元,同比增长70.04%。营业收入构成中的投资收益增幅最高,达190.47亿元,同比增长94.69%,增幅几近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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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入股IPO项目已成为监管重点之一

近年,国内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融资功能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股权投资,在支持拟上市企业规范发展的同时,通过资本市场分享红利。

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多层嵌套机构股东间接持股等方式,隐藏在拟上市企业名义股东背后,形成“影子股东”,在企业临近上市前突击入股或低价取得股份,上市后获取巨大利益,背后可能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一系列问题。

为防止利益输送,监管层对IPO项目的股东穿透核查和严控力度进一步升级。证监会2月5日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下称《指引》),重点约束股权代持、临近上市前突击入股、入股价格异常等问题,要求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入股的新股东锁定股份36个月。

根据《指引》,发行人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有新增股东的,须充分披露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管、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同时,《指引》加强了对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情况的核查要求,进一步压严压实了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中介机构不简单以机构或个人承诺作为依据,重点对入股价格异常股东、临近上市前入股股东进行核查。

一名投行人士表示,去年以来个别IPO项目股权架构存在不透明的情况,比如可能涉嫌利益输送,引发市场关注。该《指引》下发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制度套利行为,引导投资机构进行长期投资。

国内一系列围绕IPO突击入股的监管措施出台后,让业内人士感受到了IPO收紧的信号,因此绕道国内选择海外或赴港上市实现可观收益。

你如何看待保荐商中金公司突击入股海伦司一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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