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亏67亿的安信信托,又摊上了36亿的官司

巨亏67亿的安信信托,又摊上了36亿的官司
2021年05月11日 21:17 野马财经

作者 | 金融机构部

来源 | 独角金融

安信信托(600816.SH,现“*ST安信”),沪深两市仅有的两家上市信托公司之一,2017年更是一度成为信托行业龙头企业。

根据2020年年报数据显示,安信信托去年巨亏67.38亿元,亏损再创新高,净资产从83.09亿元下降到16.01亿元。

截至2020年末,安信信托存续信托项目248个,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高达1614.23亿元,同时,因前期信托业务中存在保底承诺引发大量诉讼,涉诉本金人民币184.91亿元。

巨额亏损、高企负债、诉讼缠身......安信信托近年一直处在市场的风口浪尖。

前不久,安信信托与郑州银行的“刚性兑付合同”纠纷案尘埃落定,最终郑州银行赢了官司,安信信托需如约“刚兑”。眼下,又摊上了36亿元的官司,不知这回安信信托能否“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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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六起诉讼案件,涉诉金额约36.15亿

5月11日,安信信托公布了一则诉讼公告,称2021年4月23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六宗诉讼案件均涉及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营口沿海银行”),涉诉金额约36.15亿元。

截图来自安信信托5月11日公告

起诉书显示,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营口沿海银行与安信信托先后签订六份《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安信信托于2019年12月25日按照协议以约定价格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受让信托受益权。

约定履行期满后,安信信托未能履约。营口沿海银行请求判令安信信托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与至款项还清之日的利息,以及违约赔偿金,合计金额约36.15亿元。

目前,对于这六起新增的诉讼,安信信托表示,案件尚在审理中,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

独角金融致电安信信托董秘办,对方称,案件信息公告都已披露,具体案由及案件性质,只能等待裁决的认定,至于胜诉概率不好说。

其实,安信信托因信托协议违约而被起诉已经不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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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刚兑”权责如何界定?

近年,安信信托不少信托项目发生违约风险,引发诉讼纠纷的案例不在少数。

从原告方来看,起诉安信信托的企业涉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相关涉诉案件主要原因是,安信信托向信托受益权购买方提供担保等保底承诺而引发官司。

截图来自安信信托官网

安信信托与郑州银行“刚性兑付合同”纠纷案二审中,安信信托被判败诉。安信信托2020年9月份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安信信托的再审申请。

安信信托之所以对上述案件提出再审申请,主要原因在于其认为与郑州银行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是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属于违规刚性兑付行为,因此协议应被认定为无效。

该起案件还要追述于五年前。2016年8月30日,郑州银行与安信信托签订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安信信托将《安信.四夕丰润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受益权转让给郑州银行。双方又于同一天签订第二份《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郑州银行于2018年9月24日将该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安信信托。但之后安信信托并未向郑州银行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截至2019年6月28日,安信信托拖欠郑州银行的信托资金本金为1.89亿元。2019年7月,郑州银行将安信信托告上法庭。2019年11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安信信托向郑州银行支付信托本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此后安信信托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9月,安信信托就该案件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并在同年的10月8日公告中披露收到最高院再审申请受理的通知。

与上述案件相似的是安信信托与湖南高速案,安信信托则被判无需承担兑付责任。

2020年12月25日,安信信托收到湖南省高院一起湖南高速集团案件的二审判决书。

图为安信信托与湖南高速的诉讼公告

这起信托纠纷,源起湖南高速认购了安信信托金额为4亿元的信托产品,安信信托承诺“兜底”,结果违约了。

二审判决书显示,安信信托作为受托人,与湖南高速签订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因协议中有明显的保本保收益约定,属于刚性兑付的约定,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

另外一起案件已经二审判决。2020年6月22日,安信信托收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级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银行案件的二审判决书,判定安信信托签订的兜底协议无效。

新疆高院二审判决结果显示,安信信托向乌鲁木齐银行返还资金2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同样是信托兜底案件,协议被判处有效与无效是如何界定的?对此,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郝慧珍律师向独角金融表示,不同的纠纷适用的法律也不同,安信信托与郑州银行之间的纠纷是“合同纠纷”,而安信信托与湖南高速之间的纠纷为“营业信托纠纷”。

因安信信托与湖南高速之间的纠纷为营业信托纠纷,所以,适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纪要”)第92条关于“保底或者刚兑条款无效”的规定,安信信托得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一家信托研究院分析师表示,“纪要”强调的是,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含有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等保底或者刚兑条款的合同,人民法院都将认定条款无效。基于此,安信信托与郑州银行的“兜底合同”案件的刚兑无效认定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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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亏67亿,因保底承诺等涉诉金额近185亿

安信信托因地产融资特色而知名,然而,2018年开始,监管进一步限制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房地产信托业务随之收紧。之后,安信信托大量产品逾期的消息频繁见诸报端。

2018年和2019年,由于连续两年经审计后的年报净利润均为亏损,安信信托被“披星戴帽”。

2018年,安信信托出现亏损后,当年股价也大幅下跌,而后,从2017年12元/股的高位下降到当前的2元/股,无数投民损失惨重。

2020年度安信信托实现营业总收入2.98亿元,同比降幅为37.63%;归属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再创新高,达67.38亿元,同比降幅为68.75%,而2019、2018年分别亏损52.62亿元、24.43亿元。

从合并利润表中,大概可以一窥安信信托亏损的原因。其中主要亏损在于信用减值损失,达56亿元。

安信信托则表示,2020年度固有业务收入比上年度有较大幅度下滑,主要原因为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部分金融资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主要资产为公司自营证券、以及参与的各类定向增发类资产等,受期末股价下跌影响,公允价值下降。

信托业务方面,截至2020年末,安信信托存续信托项目248个,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1614.23亿元;已完成清算的信托项目47个,清算信托规模97.33亿元;新增设立信托项目1个,新增信托规模0.05亿元。

安信信托在年报中披露,2019年以来,因在前期展业过程中,存在与部分第三方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框架合作协议》等形式提供保底承诺的情形,由此引发的诉讼数额较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信信托因提供保底承诺等原因引发诉讼 50 宗,涉诉本金人民币 184.91 亿元。二审败诉5宗,二审胜诉2宗,各地各级法院对安信信托保底承诺等事项的责任裁定存在差异。

同时,安信信托也披露了备受业界关注的保底承诺函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量保底承诺合计余额为752.76亿元(含已披露涉诉案件金额),已经解除163.96亿元。

如今,上交所信托第一股没有引领行业,还被兑付逾期、连年巨亏、项目踩雷等负面信息重重包围。安信信托表示,2021年仍是推进重组进程、加快风险化解与处置的关键一年。

从行业龙头到陷入重组困境,安信信托的未来将如何发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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