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意顺:重疾险的理赔陷阱,你要小心!

渝意顺:重疾险的理赔陷阱,你要小心!
2017年01月06日 19:22 渝意顺

目前,重疾险对理赔的宣传包括2种:

一是提前给付

比如说平安福的附加险名称: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这个产品的名称,让很多购买保险的人群认为是患病提前赔钱。但是正确的理赔解释是: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后,不用等疾病治疗结束才走理赔流程,而是医生确诊了被保险人患某某疾病,并出具相应的诊断证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了。

举个例子:

W女士在2016年7月因为乳腺长期疼痛进入医院治疗,医生看完检查资料口头诊断是患了乳腺癌,这时W女士申请理赔也是没用的,需要医生提取乳房肿瘤组织进行穿刺活检,如果W女士最后拿到的确诊报告是恶性肿瘤,并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后,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理赔了。

也就是确诊理赔,而不是真的“提前给付”。

二是确诊即付

其实与提前给付同理,都是宣传性误导。

这儿存在2个陷进:

1、某些重大疾病保险规定患重疾后必须存活30日才可以获得理赔

例如平安福保障计划2015版

2,对于有些重大疾病,是既要“确诊”,还要满足一定的“时间”条件,对于保险行业协会规定必须包含的25种重疾,以下7种疾病都有时间要求,分别是:

1、急性心肌梗塞(确诊90天后)

2、脑中风后遗症(确诊180天后)

3、终末期肾病(确诊90天后)

4、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确诊180天后)

5、瘫痪(确诊180天后)

6、严重脑损伤(确诊180天后)

7、语言能力丧失(确诊12个月后)

如何理解要满足一定的“时间”条件呢?例如脑中风,这是一个非常高发的疾病,怎样才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呢,条款是这样定义的: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也就是说虽然确诊是“脑中风”了,但保险合同中保的是“脑中风后遗症”,需要等180天后,看是否留下有严重的后遗症,才能决定是否赔付。

如果你购买的重疾险保障80种疾病,除了前25种保险行业规定的疾病外,后面55种疾病,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中疾病的释义部分。

至于为什么保险公司要设置这些疾病的等待时间,是因为:所谓重大疾病,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看疾病造成的结果对人体损害的严重程度以及医疗花费的多少,而不是光看疾病名称就直接赔付,这样容易引发一些故意骗保行为,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一些疾病确实需要长时间的观察才能看到结果是否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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