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9 月 21日丨金春股份(300877.SZ)公布,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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