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1 月 29日丨天能重工(300569.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集团”)发来的珠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参与定向增发的意见》(珠国资〔2020〕383号)。
近日,珠海港集团获得了珠海市国资委批复:1、同意珠海港集团分两个阶段收购公司18.37%股份(以总股本391,866,660股计算):第一阶段以每股23.27元的价格分别受让郑旭和张世启持有的天能重工2868.75万股股票和1104.014万股股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郑旭、张世启将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天能重工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珠海港集团持有天能重工10.14%股份,取得天能重工控制权并实现并表。第二阶段以不超过7.6亿元总价分别受让郑旭和张世启持有的天能重工2151.5625万股股票和1075.0099万股股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珠海港集团累计持有天能重工18.37%股份。
2、同意珠海港集团以每股15.53元价格认购天能重工定向发行不超过6446.2065万股股票,出资额不超过10.0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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