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300297.SZ):广州中院认为其不具有管辖权 对蔡斌、李安平的申请不予受理

蓝盾股份(300297.SZ):广州中院认为其不具有管辖权 对蔡斌、李安平的申请不予受理
2021年09月22日 22:13 格隆汇APP

格隆汇9月22日丨蓝盾股份(300297.SZ)公布,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债权人蔡斌、李安平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发出的编号为(2021)粤01破申367368号的《事裁定书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已变更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高新社区金润产业园7215登记机关为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中院根据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认为其不具有管辖权,特作出如下裁定:对蔡斌、李安平的申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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