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19日丨海川智能(300720.SZ)公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已于近日已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16.0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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