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国办: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2024年12月25日 19:12 格隆汇APP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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