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4日|据每经,从香港高等法院方面获悉,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先后驳回了许家印及其相关公司就接管人任命决定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并针对许家印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诉讼费用一事下达命令,要求其在2月20日前支付约120万港元费用,否则将被禁止在相关诉讼中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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