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寒暑假期间规范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假期研学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如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等作出提示。
《通知》从什么是研学旅行、如何规范研学活动实施、如何规避研学潜藏风险3个方面进行明确,研学旅行是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中小学生以集体出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在研学活动实施过程中,中小学校自行组织研学活动时,要坚持安全第一,强化安全教育和保险意识,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按管理权限报属地教育部门备案,并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安全培训、事中管理和事后考核。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时,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和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学校和教师不得为企业或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研学”“游学”等活动进行广告宣传、不得组织企业或社会机构进校园宣传、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不得组织学生到缺乏教育意义、单纯游玩场所等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实践活动。
《通知》提醒,研学中这些潜藏的风险需要注意:防范以公益为幌子的“支教研学”“助学”活动以及以“研学”“游学”活动为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并变相收取补课费;正确区分教育部门、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活动和社会上以“研学”“游学”“夏令营”“冬令营”“素质拓展”等名义组织的活动;要理性看待、慎重选择由企业或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游学”“名校游”“冬令营”等;要从资质信誉、日程安排、安全保障、生活服务等多方面甄别,警惕虚假宣传、收费陷阱等,避免盲目跟风;如遇高价低质、阴阳合同、名不副实等情况要积极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杨艳萍
责编:沙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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