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局:电子烟监管设过渡期,重点关注这7个方面!

国家烟草局:电子烟监管设过渡期,重点关注这7个方面!
2021年12月03日 16:10 每日新消费

每日新消费12月3日讯,昨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举行政策吹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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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人民政协报》、《法治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及《中国烟草》杂志、《东方烟草报》等行业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国家局办公室、发展计划司、专卖监督管理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科技司主要负责人参加政策吹风会。

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新闻媒体记者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会议现场)王文华摄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国家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为保障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决定》公布施行之日至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正式出台、实施,设置一定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的七个重点:

1、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暂不受理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生产、零售的许可和产品登记申请;

3、暂不受理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市场经营主体新增电子烟零售业务许可范围的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4、暂不核发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

5、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

6、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和上市新产品,暂停新的电子烟进口。

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 刘培峰: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于2021年12月6日到21日,登录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如实报送企业和产品相关信息。过渡期结束后,获得准入许可、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方可开展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电子烟行业将无法继续野蛮生长

随着电子烟监管主体和产品属性等的明确,业界也普遍认为,监管落地意味着电子烟行业不能继续野蛮生长。

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的数据显示,中国是全球第一大电子烟生产国和出口国,2021年预测电子烟出口额632亿元人民币,内销185亿元人民币。到2025年出口额预计达1697亿元人民币,内销达498亿元人民。

此外,中国电子烟企业数量从2013年的4.54万家快速增长至2020年16.84万家。业界也在期待电子烟相关监管政策的落地生效。

北京控制吸烟协会会长 张建枢:现在电子烟特别多,鱼龙混杂,很多品牌良莠不齐的。如果进行了严格的管控,就可以把这些质量不达标的淘汰一部分。

电子烟从业者 白颖:作为电子烟行业的从业者,我们也相信随着监管政策的进一步的明确和落地,行业也会更加的规范、有序发展,后续我们也将积极地落实监管的要求。

据了解,11月30日,电子烟国家标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标准明确了电子烟使用添加剂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采用“许可+评估”的方式,确定了临时许可使用物质名单,同时明确了不得使用的四类物质。

关于电子烟的税收问题,此次吹风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电子烟税收政策。电子烟行业的监管细则正在一步步细化、落地。

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 刘培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加大对电子烟市场的监测和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依法督促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含电子烟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及电子烟经销商等,依法依规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业务,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效推动电子烟市场规范化,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内容来源:央视新闻、东方烟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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