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整体融入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如何打通?聚焦检察履职的各方治理力量如何汇聚?今天,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协同共治平台上线发布仪式。
什么是“‘检察+’协同共治平台”?
“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是浙江落实“监督促进治理”,探索推进“检察+”协同共治改革的支撑平台,是浙江承担的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一项改革实践成果。
该平台通过对接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浙政钉、浙里办、全域数字法治监督等浙江省域骨干应用,实现检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线上多跨协同。
“检察+”协同共治平台“+”什么?
“+”检察机关监督办案的效果
各级检察机关要研究分析监督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协同到有关行政单位,切实强化检察履职助力社会治理意识,在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更前一步;
“+”检察工作高质效推进中的有机力量
从检察治理角度、系统协同深度重塑法治治理结构,以机制流程化切实无疏漏落地有关法律法规,以业务线上留痕切实无偏差规范检察履职行为和行政履职行为,以数据平台沉淀无盲区分析应对社会治理问题,在深化协同共治上更前一步;
“+”检察工作与全局工作的融合度
依靠多平台贯通,检察工作整体性、机制性融入全局工作,在与全局工作同频共振上更前一步。
“检察+”协同共治平台采用“1+4+X”架构
“1”是指1个工作台。展示浙江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参与社会治理的整体情况,各级院、各业务部门根据层级、权限分别赋权。工作台设计了四方面内容:
协同单位及协同情况的概况,目前平台已能覆盖到各级政府、政法单位、行政执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基本满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需求;
协同通道及各通道的协同应用情况,平台已打通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全域数字法治监督、浙政钉、浙里办等省域大平台,实现与相关单位的互联互通;
已上线的协同场景及运行基本情况,包括行刑正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检察建议等。如检察建议场景目前已经在杭州、金华两地试点运行,在线协同检察建议360份、在线反馈了300份,回复率83.33%,已回复的采纳率100%。
共治场景中心,基于检察履职、聚焦重点治理领域、协同有关单位不断探索构建典型共治场景助力系统治理。
“4”是指4个具体协同场景。协同场景旨在畅通检察机关与有关单位的履职协同,实现全面线上化、规范化和数字化。
01
行刑正向衔接
该场景落实了行刑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时,案件信息和文书同步发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受理、退回、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或者立案后又撤案的决定,在发送行政执法机关时,同步抄送检察机关。
02
行刑反向衔接
该场景实现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提出的检察意见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其中涉及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协同,涉及其他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托全域数字法治监督再送达相关单位。
检察官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完成检察意见书制作后,即可通过该场景实现“一键”对外移送,行政执法机关收到通知提醒后可到相关平台进行签收、反馈,反馈的文书也同步会自动入卷至检察办案系统形成整体闭环。
03
检察建议
该场景已经实现检察建议与行政执法机关、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等的协同,包括检察建议的发送、签收、回复等协同全流程。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同步在场开展法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04
数据共享
依托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工作体系、立足数字检察需求,在协同共治中持续推动行政机关数据共享,目前已实现全省双公示行政处罚等20余大项全省性数据共享。
“X”是指共治场景中心。这是个“变量”,也为检察机关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路径和发展空间。随着数字检察战略纵深推进,这个“变量”也将会不断的丰富。目前已上线未成人综合司法保护、医保基金诈骗监督治理等共治场景。
“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在省、市、县三级同步上线。下一步,“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将陆续建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行政抗诉通知书等协同场景,同时,聚焦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协同相关行政单位形成领域共治机制,构建更多“一件事”协同共治场景。
编辑:李特颖
责编:李洲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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