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证监会亿利洁能、其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及其相关责任人开出天价罚单,对光伏行业乃至A股市都警钟长鸣。
退市不免责,财务造假千万要不得。亿利洁能的财务造假案触目惊心,曾通过虚构交易、虚增利润、掩盖资金占用等方式连续造假8年。
这次,证监会也是重拳出击,对亿利洁能、亿利资源集团及包括王文彪在内的29名责任人开出了合计3.75亿元的罚单。但在行业内并不是最高的,此前涉财务造假,证监会对东旭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开出的罚单高达16.6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迄今,因信披违规、“忽悠式”增持、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华菱精工、琏升科技、珈伟新能、易成新能、爱康科技、东旭集团、*ST沐邦、*ST聆达、*ST沐邦、荣晟环保、ST阳光中和国晟科技11家企业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或处以重罚。
(一)忽悠式增持,华菱精工持股5%以上股东被出具警示函
2025年1月1日,华菱精工(603356)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捷登零碳未按承诺增持1000万-1200万股。
(二)因信披违规,江苏证监局对琏升科技出具警示函
2025年1月27日,琏升科技(300051)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明良、杨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三)“忽悠式”增持,珈伟新能控股股东收警示函
4月30日晚间,珈伟新能(300317)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6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2024年9月6日,珈伟新能公告称,阜阳泉赋承诺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不低于6000万元珈伟新能股票。但截至2025年3月6日增持计划届满,并未增持股票。
(四)爱康科技、邹承慧及11名高管被罚4200万元
2025年5月15日,已转到新三板交易的爱康科技(400235)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该公司以及实控人邹承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调查完毕,决定对爱康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邹承慧给予警告,并处以1600万元的罚款,以及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还对另外10位涉事高管进行了60万-300万元不等的处罚。
(五)涉信披违规,证监会对易成新能及4名高管出具警示函
5月16日,易成新能(300080)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信披违规,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杜永红、总经理李欣平、财务总监王尚锋、董事会秘书常兴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六)东旭集团:李兆廷等被罚16.6亿、终身市场禁入
2025年6月6日,河北证监局发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等相关当事人合计罚款超12.4亿元,对东旭光电及21名当事人相关当事人合计罚款超4.2亿元,李兆廷等人还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5年至2019年,东旭光电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虚增收入分别为18.14亿元、37.05亿元、43.06亿元、42.90亿元、26.4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8.63亿元、13.69亿元、13.15亿元、14.45亿元、6.35亿元。据计算,虚增收入合计645.85亿元,虚增利润合计207.83亿元。
(七)*ST沐邦:因涉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被立案
2025年7月25日晚间,*ST沐邦(603398)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八)*ST聆达:因信披违规,公司及王明圣、林志煌被罚500万元
2025年8月26日,*ST聆达(300125)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大连证监局拟决定对*ST聆达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王明圣和时任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九)荣晟环保:原董事长冯荣华被采取强制措施
5月26日,荣晟环保(603165)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荣华家属的通知,冯荣华因个人原因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冯荣华所涉事项仅涉及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目前日常经营运作正常。
荣晟环保是跨界光伏企业,2022年,荣晟环保与安徽全椒县政府签署了高达105亿元的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包括130万吨再生纸产能、1GW分布式光伏电站及光伏产品研发。
(十)ST阳光中:董事长许奕川被公安局监视居住
2025年中报显示,7月15日,阳光中科(838982)董事长许奕川已被南安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总经理许光荣及职工代表监事钟新煌已被南安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
今年3月,阳光中科因涉嫌伪造供应商合同章套取银行票据,三大光伏车间连续停产超8个月未披露,三年虚增收入超5500万元,因内控失效及信披违规遭监管责令整改,董事长等核心高管集体收到警示函。
(十一)国晟科技:公司及董事长吴君等5名高管遭监管警示
9月19日,因财报信披不准等问题,国晟科技(603778)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上交所决定,对国晟科技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回全福、董事长吴君、总经理高飞、时任财务总监张永胜、财务总监姚麒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需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024年6月28日,国晟科技(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君于2023年11月2日被采取留置措施,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知悉该情况,但迟至2024年1月29日才披露上述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萍负有主要责任。
时间向前追溯,因信披违规、财务造假被处罚的企业亦不在少数。
(1)涉内幕交易,双良节能原董事被罚25万元
2024年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1号》发布。
决定书中指出,经查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江某勋控制使用“陈某先”华泰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双良节能”264.76万股,买入金额1250.72万元;累计卖出“双良节能”326.7万股,卖出金额1606.2万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期间,交易资金来自江某勋自有资金,交易设备为江某勋手机或办公电脑。
2019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江荣方担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某勋系江荣方之子,显然,交易期间恰为江荣方任职期间。证监局认为,江荣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江荣方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2)信披违规,奥联电子及5名高管被罚750万
2024年4月19日,因奥联电子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过往工作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夸大了胥明军的行业影响力,具有较大的误导性。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光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薛娟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胥明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傅宗朝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3)星帅尔:楼勇伟、高林锋、陆群峰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4月2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总经理楼勇伟、财务总监高林锋、董事会秘书陆群峰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被处罚的原因是信披违规,警示函称,2019年7月,星帅尔收购浙特电机53.24%股权时,浙特电机财务报表附注和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未披露公示中的政府补助相关信息。同时,披露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部分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不准确。
(4)中科云网:公司及董秘覃检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5月10日,中科云网(00230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覃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根据公告,中科云网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中,关于收到政府奖励款的描述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一季报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期初期末余额等数据有误。
(5)涉信披违规,通润装备及2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5月30日,通润装备(002150)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魏娜、樊真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信披违规,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魏娜和财务总监樊真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内幕交易海润光伏,江苏阳光集团被罚2.3亿元
因操纵海润光伏股票,2024年江苏阳光(600220)控股股东阳光集团被处以2.23亿元罚款。2024年9月18日,因*ST威创涉信披违规,陆克平被罚2200万元,再次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对*ST威创法人陆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罚款700万元。阳光集团及陆克平、陆宇拟罚款合计达到2.52亿元。
(7)中利集团:创始人王柏兴及时任高管被罚2250万元
中利集团创始人王柏兴,因5年来虚增近80亿元营收和信披违规,监管部拟对王柏兴处以1500万罚款,对王伟峰、钱宏燚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波瀚、孙建宇、吴宏图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拟罚款数额合计达到2250万元。
(8)因虚增营收,ST易事特及15名高管被罚3250万元
因5年虚增营收近50亿元,易事特被ST,原实控人何思模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包括原实控人何思模、董事长何佳在内,易事特共有15位前高管和在职高管被警告和处以罚款,拟罚款金额合计为2450万元,加上易事特公司层面被罚800万,拟罚款数额合计达到3250万元。其中,何思模被处以1000万罚款。
(9)拓日新能:陈五奎、杨国强、余永米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9月4日,拓日新能(002218)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五奎、杨国强、余永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7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10)艾能聚:董事长、董事、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9月18日,艾能聚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姚华、董事吴朝云、董事会秘书吴媛媛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1)因信披违规,明冠新材董事长、CFO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11月7日,明冠新材(688560)发布《关于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闫洪嘉、赖锡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3号。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决定对明冠新材及闫洪嘉、赖锡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因“忽悠式”增持,证监会对宝馨科技原董事长出具警示函
2024年11月21日,跨界HJT新军——宝馨科技(002513)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思淇、左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王、左二人于2024年2月7日公告称,他们将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1000万-2000万元的股票。后来,增持计划届满,王思淇、左越1股也没有增长。为此,江苏证监局对王思淇、左越出具了警示函,还要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当时,王思淇公司董事长,左越担任副董事长兼总裁。
(13)因信披违规,滨海能源及董事长、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11月27日,滨海能源(000695)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张英伟、侯旭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4)因信披违规,中科云网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
2024年12月12日,中科云网(002306)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继、吴爱清采取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15)棒杰股份:陈剑嵩涉内幕交易,被罚50万
2023年5月10日,棒杰股份(002634)发布董事长收到立案调查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控制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棒杰股份董事长、总经理陈剑嵩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当年7月7日,因涉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陈剑嵩没收违法所得138,477.85元,并处以500,000元罚款。
(16)信披违规、违规减持,聆达股份前董事长被罚3320万元
2023年8月28日,证监会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聆达股份前董事长王正育信息披露违法、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短线交易等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王正育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王正育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对王正育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17)华耀光电:荀建华、荀耀、姚晶被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2023年9月25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在2023年5月,华耀光电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三项违规行为。三名实际控制人兼董事及高管荀建华、荀耀、姚晶被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同时服务其IPO项目的律所及券商也被给予了通报批评处分。
(18)钧达股份:海南监管局给予陆小红、郑彤责令改正处罚
2023年10月14日,钧达股份(002865)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陆小红,公司董事会秘书郑彤违反了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给予责令改正处罚。
(19)因信披违规,亿晶光电及董秘,唯之能源被出具警示函
2023年11月10日,亿晶光电(600537)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因公司披露拟投资滁州年产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一期)的预计进度时,未能客观、谨慎,未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以明确市场预期,及未及时披露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公司时任董秘张婷及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草根光伏)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