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未及时备案,全新好收深交所监管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未及时备案,全新好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0年08月05日 09:05 界面新闻

8月5日,深交所向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19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已由“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恒投资”)、陈卓婷、李强、陆尔东、林昌珍、陈军、刘红”,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由“韩学渊”变更为“王玩虹、陈卓婷、李强、陆尔东、林昌珍、陈军、刘红”。博恒投资、王玩虹、陈卓婷、李强、陆尔东、林昌珍、陈军、刘红在2020年7月6日才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未能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后一个月内完成。

深交所公告称,博恒投资、王玩虹、陈卓婷、李强、陆尔东、林昌珍、陈军、刘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2.5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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