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刻,国务院安委会约谈湖北省政府

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刻,国务院安委会约谈湖北省政府
2021年07月28日 11:45 界面新闻

记者 | 张倩楠

编辑 | 翟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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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湖北省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十堰市政府等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主约谈,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约谈。

此前,6月13日6时42分许,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共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

调查认定,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负责人黄某等11名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华润置地(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润联物业、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原所属东风燃气公司等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对上述单位的32名责任人,由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此外,十堰市委市政府、张湾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及相关人员对事故负有责任。湖北省纪委监委对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留党察看并政务撤职1人、撤销党内职务并政务撤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含免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并政务记大过3人(含免职1人)、政务记大过2人(含免职1人)、党内警告4人、政务警告5人、诫勉6人、责成作出书面检查5人。

约谈指出,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是近年来发生的死亡人数最多的城镇管道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前期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事故暴露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存在安全发展理念未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扎实不彻底和安全监管形式主义严重、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

约谈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对这起事故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要求。湖北省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遏制燃气泄漏爆炸等重特大事故。

约谈要求,湖北省要严守安全红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红线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要求,针对燃气、建筑施工、危化、金属冶炼、消防、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研究出台具体、可操作的红线条款,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任务;要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规范执法,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把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求融入常态化执法;要切实夯实安全基础,在燃气技防应用、城市安全监测预警、基层应急处置、高危行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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