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韩宇航
7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罚单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违反国家房产地调控政策;2.收购无实际对应资产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债权;3.不良资产认定依据不充分;4.非洁净收购不良资产。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80万元。
隗波、李建军、王乐天,对该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隗波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李建军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王乐天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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