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变动达5%时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交易公司股票,顺网科技实控人华勇收深交所监管函

持股比例变动达5%时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交易公司股票,顺网科技实控人华勇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3年01月31日 20:34 界面新闻

1月31日,深交所对顺网科技实控人华勇下发监管函。据此,其作为顺网科技实际控制人,在2014年11月3日至2022年12月21日期间,合计持股比例由45.2%下降至35.65%,累计变动比例达9.55%。其中,主动减持的股份比例为7.9%,被动稀释比例为1.64%。其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能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交易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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