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家经济与发展局(NEDA)5月16日公告称,同意在2028年之前将目前第12号行政命令所涵盖的34个电池电动车关税税目最惠国税率保持为零。委员会还决定扩大减税物品清单,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及镍金属氢化物蓄电池纳入其中,并在2028年前将这些物品的关税降至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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