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育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江苏将“胚胎培养”等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椎管内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项目涵盖了开展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常用必要的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江苏全省实行统一医保支付政策,参保人员在省内符合卫生和医保等相关政策规定的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的门诊治疗费用,实行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患者除先行自付部分外,统筹基金分别按80%和70%予以支付。(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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