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化债持续,年内城投“退平台”进度略有放缓,城投债供给难放量

地方化债持续,年内城投“退平台”进度略有放缓,城投债供给难放量
2024年10月22日 15:30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记者 | 邹文榕

随着地方化债政策的持续落地,作为化债重要标志之一的城投“退平台”数量今年却出现显著下降。

来自企业预警通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21日,2024年以来,城投宣布“退平台”数量仅326家,尚不到2023年全年(721家)的一半。

2024年各月城投“退平台”数量图源:企业预警通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城投退平台需要满足一些前置条件,符合条件的城投已先行公告退出,使得去年退出数量较多。今年以来,城投退平台或有新的政策要求,使得退出条件更加严格,各地城投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准备,导致今年退平台数量有所下滑。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在退平台门槛方面,近期,确如明明所言发生明显变化。

过往,城投退平台声明较为统一且简短,多局限于“发行人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会新增地方隐性债务。”等内容。

2024年9月26日,浙江绍兴市4家城投平台在退平台公告中首次声明,公司隐性债务已清零,拟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并公开征求债权人的意见。

上述声明不仅引发市场极大关注,声明的内容及形式也吸引了不少城投平台“跟进”。

企业预警通统计,2024年9月以来,已有10家城投公司发布类似声明,“退平台”门槛较之过往出现三大明显变化。

十家“退平台”发布征求债权人意见声明的城投统计数据来源:企业预警通

根据华西证券研报总结,本轮城投退名单是指“退35号文”中提到的融资平台名单,即2023年6月,经各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报送国务院的融资平台名单。

2024年8月底150号文出台,明确了“退35号文”名单的具体要求:首先,需要完成隐性债务清零;其次,需要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债权人同意,并要求不同意的债权人证明企业还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或者承担政府融资功能,若债权人逾期无反馈则视作同意;最后,需要政府出文。

界面新闻记者观察到,上述三项在10家城投公司声明中均已体现。但与此同时,10家城投平台也均表明到,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隐形债务已清零,但经营性金融债务尚有存续。

企业预警通统计,上述10家城投现有存量债规模合计491.65亿元。

“实际上从2023年11月开始,退平台进度就有所放缓。”据中诚信国际研究院副院长袁海霞分析,2023年城投退平台高峰发生在8-10月,或与各地积极响应新提出的“一揽子化债”政策有关,加速了城投公司退平台进程,尤其是江苏省呈现多家企业集体宣布、在短时间密集退出的特征。

2023年各月城投“退平台”数量图源:企业预警通

“从2023年10月起,特殊再融资债开始发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也逐步开始发放信贷置换隐债。如果此时选择自行清偿隐债、退出平台,地方将无法获得上述化债资金,后续中央也将不再对其提供政策支持,因此退平台进度有所放缓。”袁海霞表示。

在袁海霞看来,城投“退平台”仅仅是开始,能否实现实质化转型才是关键。

据其分析,近年来,特别是“一揽子化债”实施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分类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政策要求下,各地积极加快化债及转型进程,“退平台”现象增多,这一方面有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推动城投企业市场化经营,提高自身“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需警惕部分融资平台激进转型、盲目转型‘后遗症’的爆发,并且脱离了政府信用后,新企业在政府支持弱化、政企关系重塑下受市场认可度或不足,在新增融资、资源调配、新业务开展等方面可能面临一定困难。”袁海霞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明明也向记者提到,城投退平台后,实现“自力更生”的关键在于强化战略管理能力,根据地方国有资产的布局规划、市场需求变化等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培育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减少对地方政府的依赖。

整体上看,从近期多家披露的研报观点来看,业内多认为,随着化债进入攻坚阶段,此类“退平台”公告及声称“市场化经营主体”数量或将继续增加。

另需关注的是,本轮城投“退平台”持续进行,是否会意味着能城投债供给能上量?

明明看来,城投“退平台”后,城投债供给或难以放量,因为即便主体退出了名单,但短时间内预计仍无法新增债券融资,只能借新还旧。

同时针对城投债估值,明明认为,城投债信用利差可能会有所变化。短期来看,化债政策具有持续性,城投债发生实质性违约的概率较低,但长期来看,需要回归基本面,分析区域的经济财政实力、金融资源、债务管控能力、企业经营财务情况,对不同城投进行定价,等级利差预计扩大。

“整体上看,弱区域、弱主体的城投债估值风险可能会加大。”袁海霞同时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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