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12月17日公告,第一大股东均胜电子计划自2024年12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交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2.5亿元。均胜电子已于近日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出具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同意为均胜电子提供2亿元的专项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年。该贷款用途仅限于均胜电子增持公司的股票,具体权利义务由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与均胜电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均胜电子持有公司股份3203.7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4.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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