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交所向东百集团下发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该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理事由为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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