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超400亿元的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蓝天格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又有新进展。2026年10月13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没收犯罪嫌疑人钱志敏违法所得申请一案,该院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钱志敏实施了集资诈骗犯罪,主要犯罪地在本市河东区,该院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于2026年9月28日立案受理。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蓝天格锐打着环保开发、智能养老、比特币挖矿等口号,以零风险、高额反息为诱饵,通过开展产品推介会、发展经纪人、开课培训等方式,与公众签订投资协议,吸收社会资金。2017年7月,该公司以财务系统升级为由停止返利,随后又发公告称,因为金融整顿暂停业务。7月下旬,蓝天格锐彻底“暴雷”。2017年7月27日,天津警方查封蓝天格锐。但当时,蓝天格锐的实际控制人钱志敏早已借助假护照逃往了国外。
公告介绍,犯罪嫌疑人钱志敏,绰号“花花”,女,汉族,1978年9月4日出生于江苏省如皋县(现如皋市),大专文化。2017年7月钱志敏逃匿境外,因本案于2018年1月8日被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2月12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26年3月10日被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同年8月28日被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偷越国(边)境罪批准逮捕。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载明:蓝天格锐于2014年3月31日成立,由犯罪嫌疑人钱志敏实际控制。2014年4月至2017年8月,钱志敏招募他人,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以该公司名义在全国多地销售虚假理财产品,向社会公开宣扬投资项目保本返息、收益丰厚,与不特定公众签订理财产品投资协议吸揽资金,共计人民币403.78亿余元。钱志敏将吸揽的资金用于兑付到期理财本息、运营虚假投资项目、获取大量比特币以及购买房产、汽车、珠宝等财物,绝大部分吸揽的资金未用于生产经营,造成10.2万余名集资参与人投资受损,共计人民币199.77亿余元。
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钱志敏在他人帮助下,携带存储比特币钱包的电脑等财物潜逃出境,辗转多地逃匿至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钱志敏在境外将部分比特币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由他人代为持有或消费、挥霍。后钱志敏的违法所得被英国司法机关查扣,具体包括比特币6.18万余枚、比特币现金7.27万余枚、瑞波币360.59万余枚、现金84366.6英镑以及其他虚拟货币、现金、珠宝等。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钱志敏涉嫌集资诈骗罪,逃匿后被通缉一年不能到案。有证据证明其在英国被查扣的6.18万余枚比特币等财产,属于违法所得及孳息,应当对其违法所得及转变、转化的财产、孳息予以追缴,除依法返还受损集资参与人的以外,予以没收。
蓝天格锐案也是英国司法史上规模最大的比特币洗钱案件。2025年11月,钱志敏在英国被判处11年8个月监禁。
界面新闻报道,多年来蓝天格锐案受害人一直在积极追偿,但面临跨境追债,虚拟货币权属、价值转换等多重困境。他们已联合委托多个中英两地律师团队,正式向英国提交申请,要求将这批被冻结资产直接归还中国受害人,而非并入英国国库。
隶属于英国司法部的国家档案馆公布的信息显示,英国高等法院已于当地时间10月12日出判决,关于受害群体就比特币增值提出的财产权益主张,归属中国法律管辖,而非英国。法官认为,这些投资者基本是中国人,集资活动、资金转移及其转换为比特币等活动都发生在中国,因此中国法律将作为相关物所在地法适用。此外,投资者根据英国法律下的财产和资产跟踪规定提出索赔的尝试也被驳回。
另一方面,英国法院计划在本月中旬进行新一轮庭审。针对在之前未提交英国追偿申请的蓝天格锐受害人,在10月14日前可以委托律所向英国法院提交追偿补充申请,是否有效仍需要后续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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