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央视评“盗摄”现象:法律上没这说法,朋友圈发照片不侵权,薛之谦转发:文字乃凶器

法学专家央视评“盗摄”现象:法律上没这说法,朋友圈发照片不侵权,薛之谦转发:文字乃凶器
2024年02月16日 20:56 界面新闻
#法学专家评盗摄现象#【法学专家央视评“盗摄”现象:法律上没这说法,朋友圈发照片不侵权,薛之谦转发:文字乃凶器】#法学专家称朋友圈发电影照片不侵权#2月16日晚,央视新闻发布新闻频道节目片段,回应了近日热议的春节档“盗摄”事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在央视该视频片段发布后不久,歌手薛之谦微博转发了该内容。随后他又文字评论称“文字 乃凶器 可传善 可滋恶 流量 是干爹 可换银 可报应”。2月15日他在微博上发布《飞驰人生2》的观影感受,因配了三张拍摄影院大银幕的照片,陷入“盗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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