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违约金”惹争议,万科物业致歉:暂停计算未提供服务月份违约金】近日,多地万科物业管理的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在万科物业的线上系统中收到物业费违约金账单,显示下半年7至12月期间产生了违约金。对此,万科物业首席客户官杨光辉于7月19日发布了《情况说明》称:“近日,公司关注到物业费违约金相关的投诉和媒体报道,公司极其重视。调查中发现,针对合同约定按年预缴的客户,系统触发了违约金催收信息,而其中一部分业主实际已缴纳了半年的费用。为此,我代表公司,深表歉意。”杨光辉称,这确实给这部分业主带来困惑。“昨天(7月18日),我们已迅速做出调整:对于按合同约定应年度一次性预缴全年物业费但截至目前已缴清超过半年物业费的业主,我们即刻暂停对尚未提供服务的月份违约金的计算。我们的管家将一对一与业主沟通,确保业主充分理解我们的调整措施和诚意。为确保业主的集体利益得到保障,针对此类签署按年缴费合同的项目,我们也会尽快通过业主大会就合同条款和社区规约与业主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