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到期,允许10天内提示付款,是这样吗?在电子承兑汇票到期日的前十天,在票据的状态变为提示付款的时候,说明电子承兑汇票办理托收的时间到了,持票方可直接在电票系统向票据承兑人提示付款。下面天下通商贸以平安银行电子承兑汇票为例进行讲解说明。
发出委托收款
登陆平安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在菜单下选取“票据业务”→“电子票据”→“提示付款”→“提示付款”。
根据页面提示编辑票据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自动检索您目前持有的,可进行提示付款或与其提示付款的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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