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无期,一人缓刑!8岁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

两人无期,一人缓刑!8岁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
2024年06月13日 11:38 天津人不知道的天津事儿

6月1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斌等三人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斌开设青岛振宇聚英武术运动俱乐部、青岛崇德聚英武术俱乐部。被告人李某丁系俱乐部教练,被告人张某豪系张某斌之子,案发时在俱乐部帮助教学。被害人翟某某(男,2014年8月22日出生)于2023年6月10日报名进入俱乐部学习。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张某斌在俱乐部教学期间,因被害人翟某某训练动作不规范,同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对其殴打、捆绑,后翟某某被发现意识不清昏厥,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翟某某系钝性物体多次击打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当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斌拨打110电话报警,后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接通知后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在教学训练期间,违背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殴打翟某某身体致其死亡,二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对未成年学员长时间殴打并捆绑,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张某豪参与上述犯罪行为,亦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张某斌系武术馆实际控制人,多次殴打并捆绑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丁身为教练,多次殴打并捆绑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主动,起主要作用,亦系主犯,鉴于张某斌、李某丁具有自首情节且将被害人送医疗救治,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张某豪系帮助教学,作案时间短,击打程度明显弱于同案被告人,捆绑时仅是协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还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三名被告人作为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暴力伤害犯罪,依法应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法院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妇联、共青团代表,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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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6日,翟先生将8岁的孩子琦琦送至青岛聚英武术俱乐部进行周末托管并顺便学习武术基本功。没想到在两天后的18日中午12点半多,武术俱乐部负责人给翟先生发了一段孩子坐在椅子上支撑不住滑落倒地的视频,并声称孩子在装样子,但翟先生注意到孩子状态有些不对劲,便嘱咐老师关注一下,但迟迟未获得回复。直至一个小时后,俱乐部教练给翟先生打去电话称孩子一直叫不醒已经送医。据翟先生提供的青岛市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病历显示,琦琦就医前20多分钟,其呼吸、心跳已停止。

2023年6月26日,青岛市城阳区警方发布通报,6月18日,城阳区某武术俱乐部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致一人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将该武术运动俱乐部负责人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7月,翟先生称,孩子尸检报告中死因系“用钝性物体多次打击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

2024年4月24日,该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通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斌开设青岛振宇聚英武术运动俱乐部、青岛崇德聚英武术俱乐部。被告人李某丁系俱乐部教练,被告人张某豪系张某斌之子,案发时在俱乐部帮助教学。被害人翟某(男,2014年8月22日出生)于2023年6月10日报名进入俱乐部学习。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张某斌在俱乐部教学期间,因被害人翟某训练动作不规范,同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对其殴打臀部、腿部,捆绑,后翟某被发现意识不清昏厥,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斌拨打110电话报警,后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接到通知后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翟某系钝性物体多次击打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的刑事责任。

2024年6月10日,琦琦爸爸翟春光表示,“开庭快两个月,一直在等着宣判,终于要判了。”翟春光说,自己的诉求一直没有改变过,希望严惩三名凶手。自己不接受道歉,只要求严惩,才是最好的结果,会把结果读给儿子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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