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广大机动车所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截至目前,以下机动车逾期未报废,请车辆所有人尽快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
2024年6月24日
![](http://k.sinaimg.cn/n/sinakd20240625s/161/w622h1939/20240625/f3d7-ea00cc5f731a6ce940d83502635a7eb6.png/w700d1q75cms.jpg)
![](http://k.sinaimg.cn/n/sinakd20240625s/123/w622h1901/20240625/1808-c108ce009f11c5a255629b024ed857d6.png/w700d1q75cms.jpg)
![](http://k.sinaimg.cn/n/sinakd20240625s/277/w622h1255/20240625/0487-4f286734a9af80455803edf67e7c2970.png/w700d1q75cms.jpg)
| 编辑:阿顺
| 来源:西宁交警
![](http://n.sinaimg.cn/finance/pc/cj/kandian/img/article_pic05.png)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