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975年阿西洛马会议制定了DNA重组技术的实验规范和伦理监管框架:科学研究应继续进行,但必须对有风险的实验进行严格限制。这标志着科学家有意识地承担社会责任,并引入了社会监督机制。
玉保 | 撰文
王一苇 | 编辑
1975年2月24-27日,加州阿西洛马会议中心(Asilomar Conference Center)举办了一场关于生物技术监管方面的会议。会议召集人是斯坦福大学生物学家保罗·伯格(Paul Berg,1926-2023)。
三年前,伯格首次将猴病毒SV40的DNA片段与大肠杆菌质粒的DNA片段进行重组, 实现了DNA重组技术(基因工程),此后在1980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科学家对这项技术带来的新发现以及医学潜力充满期待,例如用基因改造过的细菌来生产胰岛素,但他们也担心会出现一些有生物危害的结果。
2月下旬的北加州,天气已经转暖,白天达到15度左右,但这个时节阴雨天气比较多。参会者若飞到旧金山,还需两小时车程能到阿西洛马会议中心。会议中心所在的小镇人口不多,但休闲设施很多,是太平洋海岸公路(1号公路)沿线典型的旅游景点。Asilomar意为"宁静的海洋",倒也契合会议需要的理性讨论氛围。
为了筹备此次会议,伯格、巴尔的摩(David Baltimore)、博耶(Herb Boyer)、科恩(Stanley Cohen)等11位科学家在1974年7月通过Science杂志上联名发表了一封召集信,呼吁暂停某些高风险的DNA重组实验,并在来年召开一次国际会议,探讨如何规范该领域的研究。这封信促成了阿西洛马会议(Asilomar Conference on Recombinant DNA)的召开。

1975年阿西洛马会议的部分组织者(从左至右):Maxine Singer、Norton Zinder、Sydney Brenner 和 Paul Berg。 图源:麻省理工学院图书馆
阿西洛马会议的参会者有140余人,除了生物领域的科学家,还有联邦及州一级的政府人员、医生、律师、记者团队,包括Nature、Science等科学刊物的记者和音乐杂志《滚石》的记者。参会的知名科学家还有詹姆斯·沃森(James Watson 1928-),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之一、1957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得主;马克辛·辛格(Maxine Singer 1931-2024),分子生物学家;大卫·巴尔的摩,病毒学家、1975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得主;约舒亚·莱德伯格(Joshua Lederberg 1925-2008),遗传学家、1958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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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限制到谨慎开放
为什么在发明重组DNA技术这一典型的生物技术后不到三年,伯格就急于召开一场监管它的会议呢?
在1974年的召集信中,伯格等人写道:“目前,多个科学家团队正计划利用该技术从病毒、动物和细菌等多种来源中创建重组DNA。尽管此类实验可能有助于解决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生物学问题,但它们也会产生新型传染性DNA元素,其生物特性无法被完全预先预测。”
“人们深感担忧,某些人工重组DNA分子可能具有生物危害性。当前实验的一个潜在风险源于需要使用大肠杆菌(E.coli)等细菌来克隆重组DNA分子并扩增其数量。大肠杆菌菌株通常存在于人类肠道中,且能够与其他类型的细菌交换遗传信息,其中一些细菌对人类具有致病性。因此,引入大肠杆菌的新DNA元素可能广泛传播至人类、细菌、植物或动物群体中,并带来不可预测的后果。”
伯格已经预见到,若无监管,重组DNA技术可能会危害生物技术的长期发展,也会出现一些风险事件。这几年中,伯格已经就重组DNA技术的安全性问题发表了几十篇读者通信(Correspondence)文章,通信讨论者都是知名的科学家,包括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和1975年的诺奖得主罗纳托·杜尔贝科(Renato Dulbecco)。这些科学家有不少人都参加了1975年的阿西洛马会议。那时,虽然在核能和平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发达国家那时候已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但对于基因工程这个新出现的事物,并无成熟的监管机制。
三天半的会议,日程比较松散,问题都是开放性的,参会者各抒己见,最后形成了一个共识性的文件。伯格的立场偏保守,会议前他的想法是对基因工程研究要多加限制,但会议后他调整了立场,倡导科学自律,不能一禁了之。经过技术和伦理两方面的讨论,一些疑虑重重的科学家形成了类似的共识。会议组织者之一大卫·巴尔的摩当时说,“这个问题(基因工程的安全性)不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由科学家最终决定的” 。
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有三方面:
1、防范重组DNA研究的潜在风险,如环境泄露、实验室安全、伦理争议事件等。
2、制定实验安全标准,确保高风险实验在受控环境中进行,要随着科技进步不断调整安全标准。
3、限制某些类型的实验,避免致病性、污染性、有伦理争议的研究。
伯格等人及时地把阿西洛马会议报告发表在了1975年7月的《美国科学院院刊》(PNAS)上。同时,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递交给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1976年,NIH发布了《重组DNA研究指南》。这个文件成为全球生物技术研究的参考标准。英国、德国等国纷纷参考美国的指南,制定了基因工程伦理规范。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译介了相关规范,1993年科技部发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972年至今,科学家们进行了数亿次基因工程实验,其中许多实验在1975年是不可想象的,但这些实验没有发生任何意外。没有证据表明重组 DNA 技术的应用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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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伦理大发展
阿西洛马会议首次将生物伦理问题带入公众视野,缓解了公众对重组DNA技术的担忧,并成为科技领域制定伦理政策的重要参考。
这场大会的核心成果是,制定了DNA重组技术的实验规范和伦理监管框架:科学研究应继续进行,但必须对有风险的实验进行严格限制。这标志着科学家有意识地承担社会责任,并引入了社会监督机制。它经常被当作科学研究在没有政客参与的情况下进行自我监管的典范。会议强调基于科学证据的风险评估,要制定安全标准,并限制高风险实验,促成了日后各国生物技术监管政策的建立。
受1975年阿西洛马会议影响,伦理原则成为生物科技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议题。1978年发布的贝尔蒙特报告,基于两年前贝尔蒙特会议的成果,奠定了涉人研究的伦理原则。这个报告确立了尊重受试者、行善、公正三大原则。伴随1990年启动的人类基因组计划而生的伦理法律社会(ELSI)会议,促使科学界加强对基因组研究及数据应用的伦理监管。2015发起的CRISPR基因编辑国际峰会,讨论基因编辑技术的合理利用。2017年1月,人工智能领域的科学家相聚阿西洛马会议中心开会,提出要继承1975年阿西洛马会议的精神遗产。
自1970年代以来,生物伦理的演变与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1970-1980年代是生物伦理的起步阶段。阿西洛马会议后,生物伦理逐渐成为独立学科,主要关注基因工程、克隆技术相关的伦理问题。1990年代,基因组伦理进入公众视野。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启动带来了隐私、基因歧视等新问题,推动了相关伦理讨论和政策制定。2000年代,受到关注的主要是干细胞研究与克隆技术的伦理议题。干细胞研究和克隆技术的进展引发了关于生命起源和人类干预自然界限的广泛讨论。2010年代至今的热点议题是基因编辑、人工智能领域的伦理监管。CRISPR-Cas9技术的出现使基因编辑更加便捷,但也带来了基因编辑婴儿等伦理问题。
也是在阿西洛马会议之后,伦理学家开始关注如火如荼的生物技术领域,并提出了一些普适性的伦理原则。汤姆·比彻姆(Tom Beauchamp)和詹姆斯·柴尔德里斯(James Childress)提出生物伦理四原则:自主性(Autonomy)、不伤害(Non-maleficence)、行善(Beneficence)和公正(Justice)。这一框架被广泛应用于医学和生物伦理领域。汉斯·约纳斯(Hans Jonas)提出责任伦理,强调技术发展必须考虑对后代和自然环境的责任。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推动基于效用论(功利主义)的生物伦理,强调要维护社群的整体福祉。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论,强调机会平等,以及利用差别原则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提出交往行为理论,强调通过对话和共识解决伦理争议。这些伦理原则极大地丰富了生物伦理的决策基础。
人们不禁会问,生物伦理审查是否会阻碍科技进步?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找到科学探索与伦理规制之间的平衡点,建立适应性的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既不滞后也不过度限制科研。正常的伦理审查确保科学研究符合道德规范,降低了社会风险。因此并非阻碍而是促进了科技进步。当然,过度监管就会导致研究周期延长,某些国家可能因伦理审查过严而失去技术和产业竞争优势。中国的现代种业因为转基因技术准入受到阻碍,失去了宝贵的三十年就是明证。
基本的伦理原则不变,但未来的生物伦理将随着科技进展而不断调整规制范围。例如基因编辑技术如何不被滥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算法偏见和数据隐私问题等等。生物技术的全球化发展要求各国加强合作,制定统一的伦理标准,避免监管漏洞。未来生物伦理监管需要确保决策透明,获取公众的持续信任。在环境与生态伦理领域,需要注意基因驱动技术(Gene Drive)的应用及潜在风险。在全球医疗公平领域,需要关注生物技术如何才能惠及发展中国家、避免技术鸿沟,以及药物和疫苗的公平分配等问题。
科学发展伴随着社会责任。1975年阿西洛马会议不仅成功制定了重组DNA技术的安全规范,奠定了当代生物伦理的基础,也是科学共同体自律的典范。
这一会议虽然过去了50年,但影响延续至今,成为生命科学、合成生物学等领域的监管范本。未来,随着基因编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生物伦理监管将更加丰富和复杂,需要全球性的合作与广泛的公众参与。阿西洛马会议所奠定的科学自律、防范原则(precautionary)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Berg, P., et al. (1975). Summary statement of the Asilomar Conference on recombinant DNA molecules.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72(6), 1981-1984.
Science
2. Berg P., et al. (1974) Potential biohazards of recombinant DNA molecules. Science 185(4148):303.
3. Beauchamp, T. L., & Childress, J. F. (2019).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4. National Academies of Sciences, Engineering, and Medicine. (2017). Human Genome Editing: Science, Ethics, and Governance. The National Academies Press.
5.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1). Ethical and social issues in genetics and genomics. WHO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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