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叨】“我死我有理”!这种奇葩索赔你怎么看?

【每周一叨】“我死我有理”!这种奇葩索赔你怎么看?
2018年07月06日 20:40 多盈理财

导读:“广州老人景区上树摘杨梅死亡,亲属向景区索赔60万元!”“电梯劝烟结果老汉猝死,家属索赔40万!”现今社会,此类事件层出不穷,有人因自身原因死亡,家属却向间接参与者索赔,你怎么看?

01

“我死我有理!”索赔合理吗?

1.广州老人景区上树摘杨梅死亡,亲属向景区索赔60万元

广州六旬老人吴某在景区游玩上树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致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后,吴某亲属认为景区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向景区索赔60多万元。

广州花都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未经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应当料到危险性,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组人;被告景区未告知危险,承担5%的责任,赔偿45000元。

2.电梯劝烟老汉猝死,家属索赔40万

河南杨先生,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后来,老人家属把他告上法院,索赔40万巨款。

一审时,法院酌定杨先生赔偿1.5万,引发社会喧哗。但死者家属并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告,结果,二审判决:劝烟者无责,不用赔钱。

3、偷水仙包饺子中毒、强行翻阳台坠亡,均获得赔偿!

这是以前的一个新闻,有人在自家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洋水仙,邻居一位老太太以为是韭菜,就偷割了洋水仙包了饺子给她孙子吃,结果导致小孩住院。老太太一家竟然上门来要求他赔偿,据说警察调解时也让他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理由是没有在洋水仙上面注明不是韭菜不能吃。

还有一个人忘带钥匙打不开家门,不顾邻居反对强硬要求从邻居家阳台翻入自家,结果不慎从四楼坠落死亡,后来也是判决邻居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02

间接参与者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广州老人景区上树摘杨梅死亡”,“电梯劝烟老汉猝死”两个案子虽然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但更多网友对此事各执己见,并不认可法院判决。

觉得间接参与者应该为案件负责的网友:

@张之洞:老人在景区摘杨梅死亡,无论如何地点是在景区,景区却实也有管理之责,安全风险防范跟危险标语是必备的,所以景区承担5%的责任我觉得很合理!

@九块九:电梯劝烟案,如果不是他去劝烟老汉又怎么会突然猝死,无论如何那都是一条鲜活的生命,间接参与了致死也要承担应付的责任!

@缓缓:并不是你们说的“我死我有理”而是他们确实是间接参与者,也没有要求你付全责,间接参与者承担少数责任我觉得很合理!

觉得完全不应该为案件负责的网友:

@花青圈圈: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让我的内心无比凌乱。首先,你偷我的东西摔死了,我没找你要我的果子和树就不错了,你还能成功勒索我一笔钱?那下次如果有人在景区排队中暑或猝死的话,是告景区没有通知带遮阳伞,还是告后羿没把太阳全射了?!

@李乐乐:就算景区安全防护十分到位,应急处置十分妥当,游客非要去作死也无法避免这样的悲剧!

@安安定定:电梯内禁止吸烟,几个大字没看见吗?再密集的警示提醒,再周到的安防措施,再专业的医护人员,也救不了一个不守规矩的人。

03

守法守规矩有错,这是大恶

法律和道德,是维持社会长久治安的两大工具。当法律存在死角时,道德就成了人与人之间唯一信任的纽带。

以上案例的判决,都带有一定和稀泥的态度,有些法官只求稳定把事情压下去,至于是否公平公正,不在本法官考虑范围之内,换言之,当前的中国部分法官并不在意公平公正,只求不闹事,自己任期内平平安安天下太平,哪怕后面洪水滔天也不关他的事。

这种行为是典型的饮鸩止渴,稳在当代,乱在千秋,当前中国闹事横行,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现状就是这么养成的,至于闹事的那个人是否有理,并不是很重要。

这种现象带来了中国人的集体道德沦丧,而闹事行为之所以还能存在,除了法官的和稀泥态度之外,抱着人死为大的观念,围观群众的同情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且可以说其重要程度是非常大的。

这种同情或许有一定道理,但是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定会导致更多的人因为你泛滥的同情心受到更大的伤害。

法院是一个公正公平的地方,不是商务谈判会所。毕竟这人死为大,但是客观上却行了大恶,电梯抽烟不守规矩胡搅蛮缠到如此份上还能获得赔偿,那以后谁还去守规矩,谁还会见义勇为对不良行为果断制止?

如果总是认定守法守规矩的有错,这其实就是大恶!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