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03月16日 15:17 保山日报

  陶正星、艾荷花:本院受理(2023)云0502民初1686号原告杨彪、杨其林诉陶正星(身份证号:533001197310157519)、艾荷花(身份证号:533001197710147547)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者邮寄送达本案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陶正星、艾荷花立即共同付清给原告杨彪、杨其林货款人民币225207元,并支付给自2022年8月9日起直至货款付清完毕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再加计50%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40(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