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04月28日 09:46 保山日报

  本院在执行(2024)云0502执771号申请执行人张大慧、魏芝芹与保山城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保山城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2023)云0502民初3381号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保山城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0745267164G。

  法定代表人:王永保,该公司董事长。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段西侧四季经典十八楼。

  经法院执行后现未履行标的金额为15925812.56元。(大写:壹仟伍佰玖拾贰万伍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陆分)。

  悬赏事项: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给予债权实现金额 10%的奖励,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悬赏期限: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前。

  举报电话:0875—2160085 15908753515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隆阳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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