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教师“惩戒权”

    2021年年初,教育部出台了建国以来第一个《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于3月1日起实施。这是建国以来教育部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颁布关于教育惩戒的文件,文件对教育惩戒的意义、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教育部出台的这个规定,让教育惩戒有法可依,破解了教育惩戒无度的难题,等于给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送上了一把尚方宝剑。

    但是,这份规则的出台,也从一个侧面反应了当前教育的无奈现象。众所周知,近年来随着家长观念的不断变化和法律意识的提升,一些家长开始对学校的教育教学产生了不理解不信任,更有甚者,个别家长以维权的名义对学校或教师的做法横加指责,影响了学校正常的工作。目前,这种现象有愈演愈烈的上升趋势,以至于连教育本身应有的惩戒权也要由教育部来出台文件进行授权。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在部分学校中确实还存在老师不会正确管理学生的现象,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也偶有发生。但是现在更多的教师对于学生违纪行为不敢管、不愿管,担心惹来麻烦。也正因如此,才导致家校矛盾不断发生,学生的错误行为不能得到正确的引导修正,教师的畏首畏尾导致了部分学生的放纵,不敢管学生成为制约学生发展的瓶颈。

    随着这份规则的出台,一系列的问题也随之应运而生,教师如何恰当地使用惩戒权,行使惩戒权之后,会不会得到家长和学生的理解与配合等都是要慎重考虑的问题。笔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十多年来,每接手一个新班,都会和学生共同商量制定班级规则,其中就涉及到如何进行必要的惩戒。惩戒的方式有帮助值日生擦黑板做值日、绕操场跑圈锻炼身体等,这种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商量之后明确下来的规则就是制约学生行为的利器。正是因为这份规则是大家共同制定的,所以执行起来当然也就不会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因此在我带过的十几个班中,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惩戒不当引发的师生矛盾,更没有发生过因为对学生进行惩戒导致的家长与老师的冲突。

    关于教师惩戒权的规则发布后,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在全体教师中进行必要的培训,让老师们对这份规则做到烂熟于心。明确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而不要以教育惩戒的名义滥用职权,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合法化,而以教育惩戒的名义对学生进行不必要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师更应该明确这份规则的上限,虽然规则中明确了教师行使惩戒权的合法性,甚至对于惩戒的方式也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就可以随便惩戒学生。否则的话,会引发更多的家校纠纷和矛盾,引发不必要的师生冲突。如果教师对学生惩戒不当,甚至会引发学生毕业以后对教师进行报复,而使得教师对于学生的教育变了味。

    笔者呼吁,在教育惩戒规则发布后,教师一定要更加敬畏自己的职业,让教育惩戒成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必要养分,真正成为助力学生成长的利器,谨慎用好教育惩戒这份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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